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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59H/2023-10534 发文字号: 乌工信复发〔2023〕6号
发文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分类: 人大提案
概       述: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3-06-0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8-01 16:06: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1 16:06:09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韩振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2023年底前焦化产业关停整合后,如何解决好现有焦化下游相关产业可持续使用焦炉煤气(或替代产品)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乌海市化企业现状及整合的必要性

乌海市焦化先后历经小土焦、改良焦、小机焦和捣固焦的发展历程,已形成14家焦化企业共1763万吨产能其中13户为20062013年间建设,设备运行大部分在10年以上,运行安全风险较大,标准排放问题突出,加之产业结构单一,企业集中度不高,产品初级化、低端化等,严重制约了我市产业转型、迭代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依据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中关于“炭化室高度小于5.5米捣固焦炉、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原则上2023年底前全部退出”的规定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自治区对“乌海市焦化产能实行总量管理,合理布局焦化产业,确保焦化产能总量不增加(1763万吨)”的要求,本着“以焦为基、以化为主、以化领焦”的工作思路和“先立后破”的原则,决定在不新增产能的前提下,推动5.5米、4.3米焦化企业一并参与改造升级,将全市现有14家焦化企业重组升级为5家,单体产能300万吨以上、新建(捣固)焦炉达到6.25米及以上重组升级投产后,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整体效益大幅提升,下游产业链充分延伸,产品附加值明显提高。同时,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升,单位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大幅降低,企业装备技术水平、安全生产和智能化等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吨焦能耗水平下降26%,耗水量下降37%,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减少22.4%、氮氧化物减少57.8%、烟粉尘排放量减少60%。

二、焦化关联用气企业现状分析及解决对策

全市开展摸底调查,14家焦化企业经摸排关联上下游使用焦炉煤气企业共20家,其中13家使用焦炉煤气主要作用为燃料,对此可以进行天然气替代,同时天然气作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主力能源,清洁低碳优势突出,可降低环保设施运行成本及碳排放量,对企业自身而言可降低天然气使用成本,就天然气价格问题,市工信局积极与凯洁天然气多次进行协商请该公司给予优惠支持,凯洁天然气已将此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焦化整合项目建设-竣工-投产提高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的综合利用水平,利用率力争达到100%,化工产值比重显著提高,促进产业耦合,发展化工新材料等下游产业,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支撑创建我市成为国家级煤基生物可降解料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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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张晓博
  人:于宏民
联系电话:89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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