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59H/2023-10534 | 发文字号: | 乌工信复发〔2023〕6号 | ||||||
发文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分类: | 人大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3-06-01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8-01 16:06:0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韩振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2023年底前焦化产业关停整合后,如何解决好现有焦化下游相关产业可持续使用焦炉煤气(或替代产品)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乌海市焦化企业现状及整合的必要性
乌海市焦化先后历经小土焦、改良焦、小机焦和捣固焦的发展历程,已形成14家焦化企业共1763万吨产能,其中13户为2006—2013年间建设,设备运行大部分在10年以上,运行安全风险较大,标准排放问题突出,加之产业结构单一,企业集中度不高,产品初级化、低端化等,严重制约了我市产业转型、迭代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依据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中关于“炭化室高度小于5.5米捣固焦炉、100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原则上2023年底前全部退出”的规定。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自治区对“乌海市焦化产能实行总量管理,合理布局焦化产业,确保焦化产能总量不增加(1763万吨)”的要求,本着“以焦为基、以化为主、以化领焦”的工作思路和“先立后破”的原则,决定在不新增产能的前提下,推动5.5米、4.3米焦化企业一并参与改造升级,将全市现有14家焦化企业重组升级为5家,单体产能300万吨以上、新建(捣固)焦炉达到6.25米及以上。重组升级投产后,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整体效益大幅提升,下游产业链充分延伸,产品附加值明显提高。同时,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升,单位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大幅降低,企业装备技术水平、安全生产和智能化等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吨焦能耗水平下降26%,耗水量下降37%,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减少22.4%、氮氧化物减少57.8%、烟粉尘排放量减少60%。
二、焦化关联用气企业现状分析及解决对策
全市开展摸底调查,14家焦化企业经摸排关联上下游使用焦炉煤气企业共20家,其中13家使用焦炉煤气主要作用为燃料,对此可以进行天然气替代,同时天然气作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主力能源,清洁低碳优势突出,可降低环保设施运行成本及碳排放量,对企业自身而言可降低天然气使用成本,就天然气价格问题,市工信局积极与凯洁天然气多次进行协商请该公司给予优惠支持,凯洁天然气已将此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焦化整合项目建设-竣工-投产,提高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的综合利用水平,利用率力争达到100%,化工产值比重显著提高,促进产业耦合,发展化工新材料等下游产业,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支撑,创建我市成为国家级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基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张晓博
联 系 人:于宏民
联系电话:8992010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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