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乌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乌海市印发的《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乌海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自治区和乌海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核准、备案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负责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根据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乌海市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全市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
(九)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完成乌海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乌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协调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资源共建共享。乌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信息化推进工作。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2.与乌海市能源局有关职责分工。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市能源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自治区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第四条 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
(二)政策法规综合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年度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指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负责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方面的日常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承担全市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贯彻落实自治区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和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协调解决电力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协调组织春运工作。协调解决大宗物流中的重大问题,规划指导生产性物流园区建设。
(四)投资规划科。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自治区和乌海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工作。
(五)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
(六)科电与装备工业科。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承担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依托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负责军民结合推进综合协调工作。
(七)化学工业科。承担化工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化工行业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执行化工工业标准,拟定乌海市化工工业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盐业与消费品工业科。研究拟订盐业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全市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工作。推动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
(九)民爆科。承担全市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工作。
(十)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拟订工业信息化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协调全市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
(十一)工业园区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园区设立、升级、扩区、调位等有关问题。指导重点园区建设,承担工业园区运行监测、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综合素质提升、工业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十二)中小企业科。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市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相关工作。协调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冶金建材工业科。承担冶金、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冶金、建材等行业发展规划、技术规范,执行冶金、建材等行业标准,拟定乌海市冶金、建材等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第五条 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14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2副〕。
第六条 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解释的办理工作由中共乌海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调整由中共乌海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B座3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01办公室
邮政编码:016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8991998
负责人姓名:杨庆远
乌海市工信局信息与综合服务中心职能
乌海市工信局信息与综合服务中心,为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承担《乌海工业经济信息》的编辑出版等工作任务。
(2)协助开展工业经济、信息化、物流运输等相关政策的研究落实和评估等工作。
(3)承担与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相关的行业情况收集汇总、分析研究等工作。
(4)承担工业经济相关政策制定的前期调查研究、政策实施的前瞻性分析等工作。
(5)承担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和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研究等工作任务。
(6)围绕工业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为制定乌海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政策提出建议;
(7)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政策研究工作,开展“两化融合”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推进三网融合、信息行业发展、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政策研究等工作;
(8)负责军民融合发展模式研究工作,为推动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和成果转化建言献策;
(9)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B座3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01办公室
邮政编码:016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8991998
负责人姓名:王海晨
乌海市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职能
乌海市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是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相当于正科级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任务
(1)负责对用能单位的能源供应与利用状况依法监察,审核管理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2)负责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的相关辅助性工作;
(3)协助开展工业节能管理和监督队伍建设、能源统计、节能宣传教育等工作;
(4)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清泉东街29号(乌海市聚英慧文学校院内三楼)
邮政编码:016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3—8991998
负责人姓名:王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