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19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59H/2026-04588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机构: | 行政事业单位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 概 述: |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19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 成文日期: | 2026-09-0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9-08 11:27:3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
第019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乔文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乌海市自动驾驶政策法规,赋能产业转型与智慧交通发展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心系我市智能网联汽车、智慧交通与城市治理建设,立足产业实际精准建言献策。收到提案后,我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逐项研讨、落地举措,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立足市域发展实际,构建智能网联顶层制度体系
(一)建立跨部门联席协同机制
一是2025年11月,市工信、公安、交通、住建四部门联合印发《乌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乌工信发〔2025〕96号),同步发文组建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管理联席工作组,由市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公安、交通、住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办事机构设在市工信局。各单位权责划分清晰:市工信局统筹产业发展、牵头联席会议、遴选第三方管理机构;市公安局负责试验车辆号牌核发、道路风险研判及涉车事故、违法处置;市交通运输局统筹干线道路路权开放、运营资质审核与交通标志布设;市住建局负责城区市政道路试点开放及配套标识建设。工作组实行全体会议+联络员例会双轨管理制度,重大事项按需召开全会议定落地,各部门联络员常态化互通工作信息。
二是2025年1月,市邮政管理局联合交管、交通、工信部门出台《乌海市快递智能无人配送车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乌邮管联〔2025〕1号),专门规范末端无人配送落地运行。
(二)依法厘清地方立法边界
市公安局紧扣提案相关内容,聚焦立法权限划定、落地应用场景、全链条安全监管三项重点开展专项调研论证。依托我市新能源产业完备的产业基础,货运自动驾驶、警用无人巡航等试点项目已落地投用,具备拓展示范应用场景的现实条件。提案梳理的配套制度缺位、应用场景界定模糊、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等问题贴合实际、研判精准,提出的工作举措务实可行,市公安局完全赞同相关思路,将全力协同推进落地见效。现阶段,工信部、自治区及我市已先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试点配套管理规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牵头推进自动驾驶领域地方立法起草工作。后续我市将严格对标上位法规与区级立法成果,逐项细化举措、压实责任,依法抓好政策法规落地执行。
二、聚焦多场景试点落地,稳步推进智能网联商业化运营
一是干线重卡领域:2026年4月我区获批全区首个无人驾驶重卡跨盟市远程商业化试点,试点线路起自巴彦淖尔甘其毛都口岸、止于我市广源洗煤厂,乌海作为关键枢纽节点。我市煤炭零碳运输项目入选国家交通强国零碳试点,规划投放120台自动驾驶新能源重卡,已打通阿拉善至海南区、甘其毛都口岸至海南区两条自动驾驶货运专线,同步建成富泉焦化、广源、广阔能源三座配套充换电站,持续提升煤炭干线物流智能化集约化水平。
二是城市末端配送:依托无人配送专项管理办法,中通、韵达、圆通、京东12台无人配送车常态化投用,单车日均配送3趟、快件近千件,配送效率为人工3至6倍,单台车辆每年可节约人力成本10万元,实现降本增效、绿色低碳多重效益。
三、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从严规范自动驾驶行业管理
(一)完善道路基础设施配套
市住建局持续优化市域路网,甘德尔立交桥建成投用有效疏解老城拥堵;滨河新区二期连通道路及配套市政工程有序建设,同步推进道路改扩建、管网铺设、绿化提升与公交场站建设,常态化开展道路养护修缮,从硬件条件上保障自动驾驶车辆通行落地。
(二)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管控
严格对标自治区智能网联管理规章,我市实施细则按照道路等级、区域风险、应用场景实行分级分区域闭环管理,与自治区政策标准保持统一。文件区分测试、示范、商业化试点三级准入门槛,针对L3有条件自动驾驶、L4高度自动驾驶,细化货运重卡、乘用车、特种作业车辆分类管理标准。在车辆升级里程上,常规安全员值守商用车由测试转示范需累计自动驾驶1000公里,示范转商业化需再加1500公里;远程驾驶车型全周期自动驾驶里程不低于10000公里且无己方主责事故方可升级。针对快递无人配送单独设立监管条款,明确车辆备案上牌要求,单车单次事故保险保额不低于150万元、累计保额不少于1000万元,补齐短途无人配送监管空白。
(三)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明确试点运营企业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所有自动驾驶车辆接入市级智慧交通监管平台实时上传运行数据,区分不同驾驶模式制定差异化事故处置规则,配套高额投保、风险准备金制度;无人配送车辆严格落实专人随车安全员、错峰上路、极端天气停运等硬性管理要求。
(四)细化交通事故与数据安全处置流程
自动驾驶车辆发生交通违法,由交管部门依照现行道路交通法规处置;交通事故损失超出保险赔付部分,全部由所属企业兜底承担。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等重大事故,企业24小时内向联席工作组报备,事故认定书下达5个工作日内报送事故分析报告,第三方监管机构2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报。同时压实企业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测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防运行数据外泄、篡改、造假。
(五)强化产业技术与人才支撑
我市将立足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探索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依托现有创新平台载体,加强与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及头部企业交流对接,稳步推进技术攻关与人才培育相关工作。从严规范安全员从业资质:从业人员须持证满3年、连续3记分周期无满分记录、无重大事故及酒驾毒驾前科,经50小时专项考核合格后分岗履职;规范商用车编队行驶,编队跟随车辆不得超5台。试点路段分级报批,高速和国省道试点路段经市级初审后上报自治区交通厅核定,城区市政道路由工信、公安、交通、住建联合研判确定开放范围,其余道路由交通运输部门审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针对当前各类无人装备制度建设相对薄弱短板,下一步市工信局牵头联合交通、公安、住建及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统筹编制无人装备专项管理文件,逐项细化完善各类无人车辆准入、上路、运维监管细则。完善相应车路协同设施,实现5G信号全覆盖。
二是对接自治区相关部门积极给入驻我市的智能网联产业的企业积极争取扶持政策。
三是完善协同机制定期开展联席工作碰头会,及时掌握优化个部门间的工作开展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签发人:李艳彤
联系人:李彬
电话:13644731488
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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