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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59H/2023-10536 发文字号: 乌工信复发〔2023〕8号
发文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分类: 政协提案
概       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3-05-15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8-01 16:12: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01 16:12:08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戴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工业用地资源,加速“腾笼换鸟”,为产业转型和项目建设腾出更多空间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停产企业、僵尸企业和停建项目处置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59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全面加强全区工业园区管理的意见》(内工信园区字〔2022〕428号)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个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2022年各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为主体对各产业园闲置资源进行了全面起底,详细梳理园区各类低效资源情况。共计梳理出停产企业、僵尸企业和停建项目37户,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盘活低效用地389.8公顷。

二、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通过与自治区沟通和衔接,与阿拉善、鄂尔多斯等周边盟市商讨和交流,对照《自治区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方案》,制定了《乌海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方案》,《方案》既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方案》要求,又充分考虑我市开发区性质、职能,对工作路径和模式做出适当调整,为我市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工作开展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工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牵头推动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具体工作。

(二)精准推进处置。对每一个问题“一企一策”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从问题源头入手,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停产企业、停建项目和僵尸企业,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并推动开发区广泛对接合作企业,鼓励通过转产、转让、“腾笼换鸟”、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进行盘活。

(三)建立健全周调度工作制度。组织各区政府、市高新区相关负责人对整改问题逐项梳理、定期研判,提出工作要求,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纵向积极对接自治区工信厅,及时了解最新工作要求和工作动态,争取工作支持 ,全方位提升工作成效。横向积极协调发改、生态环境、法院等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合力,对整改问题进行“保姆式”服务跟进,顶格推进整改。

(四)制度性成果建设。全市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大起底总体方针,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对标自治区先进水平,各产业园建立了以亩均投资、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及容积率等方面构成的入园项目控制性指标体系,有效提高了新项目入园“门槛”,优化入园项目质量。为进一步完善制度成果,我局牵头草拟了《关于提升开发区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作项目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加强开发区工业项目入园管理、优化开发区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开发区土地要素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停产停建及僵尸企业处置和强化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五个方面全面提升开发区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项目高质量发展。

三、取得成效

(一)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通过对开发区范围内停产企业、停建项目进行梳理,“一企一策”制定有效措施进行盘活(转产或收储),企业盘活过程中,牢固树立“一心一意帮企”的工作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主动靠前、精准施策,摸清问题整改痛点、难点、堵点和关键点,努力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提高项目发展后劲。

(二)盘活开发区低效资源

随着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通过开展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把开发区内沉淀资金、低效用地等低效资源进一步梳理盘活,力求从“存量”中找“增量”,在盘活低效资源上拓展发展空间,释放发展活力,为我市全力打造“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5个超百亿级产业链群”提供强有力的要素保障。

(三)提高入园项目质量

以“亩均论英雄”为导向,我市制定印发了《乌海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建立了以亩均投资、亩均产值、亩均税收及容积率等方面构成的入园项目控制性指标体系,其中亩均投资均不低于200万元/亩,亩均产值均不低于380万元/亩,亩均税收均不低于10万元/亩,容积率均不低于0.7,进一步提高了新项目入园“门槛”,提升入园项目质量,强化集约化利用,切实把有限指标、要素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避免开发区资源低效重复利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对开发区各类闲置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停产停建及僵尸企业问题清仓见底,同时以“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大起底”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快推动我市“一区四园”提质升级,多种方式加快提升开发区道路、地下管网、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扩标提面,全面推行开发区新入园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严格按照入园项目指标标准引进项目,强化开发区亩均效益,促进开发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下大力气推进开发区“焕新提质”工作走深走实,制定考核细则,完善奖励机制,改变园区“灰头土脸”落后面貌,进一步提升整体形象。围绕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全面对标对表,精准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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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李艳彤

联系人:国海龙

联系电话:0473-89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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