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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 《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59H/2021-085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 《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0-29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10-29 12:01: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 《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

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2021年10月28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管理办法》。该办法对2017年印发的《乌海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更适应现阶段助保金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丰富了我市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管理办法制定背景

中小微企业是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融资服务管理,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2021年,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工信厅 发改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资规〔202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七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共4条,明确“助保贷”业务内容及主管单位。

第二章“资金管理及使用”,通2条,明确放贷业务的两种增信模式和资金管理方式。

第三章“贷款对象及基本条件”,共3条,明确申贷企业所需具备的条件、资格等。

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与还款方式”,共4条,明确贷款的期限、利率计算标准及还款方式等。

第五章“贷款回收管理与风险分担”,共4条,明确不同回收状态下的风险分担比例及代偿工作方式等。

第六章“贷后管理”,共2条,明确助保金贷款管理领导小组及合作单位在贷后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解决方式。

第七章“附则”,共1条,明确办法施行时间。

 贷款对象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我市所辖范围内,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优质中小微企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及列入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淘汰范围内的企业。

下载:相关政策解读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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