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工信局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诊断工作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59H/2023-01910 | 发文字号: | 乌工信发﹝2023﹞8号 | ||||||
发文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乌海市工信局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诊断工作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3-01-29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4-18 09:36:3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数字化诊断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信和科技局、能源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乌海市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加快推进《乌海市工业数字化推进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全面摸清全市工业企业和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为下一步精准施策、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帮助企业走好工业转型升级路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效益。决定对全市17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评估诊断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诊断范围
面向全市17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自治区统计局2022年8月乌海市在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际数量确定),其中,海勃湾区63户,乌达区33户,海南区79户。
二、评估诊断程序
本次评估诊断分为企业数字化自评估,编制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报告,完善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报告,编制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报告,编制全市数字化转型发展报告和大数据地图,制定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方案和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等步骤。
(一)全面摸清企业数字化改造现状。通过企业自评估,编制和完善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报告,全面掌握全市工业企业的数字化发展现状。
(二)全面摸清区域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现状。通过分析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报告,全面梳理我市行业和数字化转型发展的现状,总结存在的困难问题,编制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报告、全市数字化转型发展报告。编制全市大数据地图,分行业、分区域测算数字化转型的24项指标。
(三)推动试点示范建设,树立标杆。结合企业、行业和全市数字化转型发展现状,梳理总结行业、区域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方案,提出政策措施,遴选企业规模较大、数字化建设基础较好、数字化转型意愿强烈、有安排计划的企业,确定数字化试点示范企业,推动企业数字化改造,打造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发展经验,制定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
(四)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深入推动落实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方案,对照标杆,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我市工业领域数字化水平。
三、评估诊断方式
(一)线上评估诊断:协助175户企业完成在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分平台的线上评估诊断。
(二)线下评估诊断:按照自治区工业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工作操作手册(附件2)和内蒙古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线下评估诊断报告编制要求(附件3),开展企业自评估工作,结合线上评估诊断,组织175户工业企业完成自评估诊断的评估诊断工作报告(附件4)。后续依托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完善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报告,汇总分析评估诊断结果,编制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报告,编制全市数字化转型发展报告和大数据地图,制定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方案,编制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等。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工业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工业智能化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区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评估诊断工作,为下一步推动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推进全市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奠定基础。
(二)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市以煤炭、化工为主的产业特点,工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线上线下评估诊断,组织企业参与宣贯、培训、调研评估工作,推动企业完成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编制,并抓好调度工作。能源管理部门配合推动能源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宣贯、培训、调研评估工作,完成线上数字化评估诊断、线下数字化自评估和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编制工作。各区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数字化评估诊断工作,严格把握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质量,高质量完成自治区、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三)其他要求。为了顺利推进数字化评估诊断工作,市工信局将责成各区分别建立工业企业评估诊断工作微信群,各区务于2月5日前组织辖区内企业填写并上报工业企业评估诊断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人员为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并将相关人员加入对应工作群,届时将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评估诊断和报告编制的宣贯、培训等相关工作,并针对评估诊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2月25日前完成线下自评估诊断工作和企业评估诊断报告编制工作。为保障后续培训、考察、调研、交流等工作有效开展,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数字改造,要求企业人员相对稳定。
附件:1.工业企业评估诊断人员信息表
2.工业企业数字化评估诊断工作操作手册
3.内蒙古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线下评估诊
断报告编制要求
4.内蒙古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线下数字化
评估诊断报告
下载:乌海市工信局关于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诊断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线下评估诊断报告编制要求.docx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线下数字化评估诊断报告.docx
链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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