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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来源:乌海日报

  6月23日,市委书记史万钧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唐毅,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海勃湾区委书记奇飞云,市委各常委出席会议。市政协主席王文杰,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推进法治乌海建设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水平。要持续深入加强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运用民法典,带动全市上下形成遵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生活。要切实有效抓好落实,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民法典权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再次传达了6月18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在听取阿拉善盟和乌海市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马学军6月21日、22日在我市包联督导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站稳政治立场,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鲜明态度,加大力度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以坚决行动和实际战果向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交上满意答卷。要敢于动真碰硬,精准聚焦四类突出问题,在深挖彻查上下功夫、出成果。要把握目标定位,强化交账意识,真正把问题背后的问题挖出来、查清楚。要切实发扬“亮剑”精神,坚持原则、坚定立场,坚决打赢打好这场硬仗。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有关文件。会议指出,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职责分工,稳步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工作。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真抓实改,确保将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乌海市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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