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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指标的计算方法(一)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6日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原煤生产

【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原煤产量(吨)

分子项: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企业原煤生产所消费的各种能源,主要包括矿井(露天)原煤生产过程中的回采、掘进(剥离)、运输(不包括为矿区服务的大铁路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风、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充填、矿灯充电、矿机修、工业照明、工业供水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不包括非原煤生产用能量、非生产部门的用能量、基本建设工程用能量和生活用能量。

非原煤生产用能量指煤矿企业附属的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用能量。如选煤厂、机修厂、运输队、建材厂、火药厂、化工厂、支架厂、钢铁厂、综合利用厂等用能量和由各种专用基金支付的工程(如大修理、更新改造工程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非生产部门的用能量:指煤矿企业的非生产部门用能量。如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机关职工食堂、住宅区浴室、消防队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基本建设工程用能量:指企业内基本建设工程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分母项:原煤产量为矿井产量、露天产量、其他产量。矿井产量指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它产量。露天矿产量指采煤阶段产量、剥离阶段产量和露天其它产量。其他产量指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和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产量。回采产量指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量。但对下列情况应作如下处理:

      
1
矿井未正式移交之前,对准备出的回采工作面,进行实际采煤,其采煤量应计入基建工程煤内;

      
2
列入科研计划的新采煤方法试验面和使用新机试采面的出煤量,应计入矿井其它产量内;

      
3
掘进已完成,在回采过程中掘凿的巷道(一般称
采后掘进)出煤,应计入回采产量内;

      
4
对已报废的矿井进行复采,由原煤生产费负担的,计入矿井其它产量。

掘进产量指在生产矿井中由生产费用负担的生产掘进巷道所出的煤量。不包括由更改资金进行的掘进工作出煤和井巷维修工作出煤。对采掘产量混在一起分不清的,用下式计算:

掘进产量(吨)=煤巷及半煤巷的煤断面(平方米)×进尺(米)×煤的容重(吨/立方米)

矿井其它产量指生产矿井回采和掘进产量以外的其它产量,主要包括井巷维修出煤,已报废矿井复采后所出的煤,不合质量经处理后合格的回收煤,科研试采出煤,出井无牌煤,水砂充填或水采矿井扫沉淀的煤泥,盘点发生的涨(亏)吨煤,以及由生产费用开支不计能力的矿井产量。露天矿其它产量指露天采煤阶段和剥离阶段以外的其它产量。主要包括由生产费用开支的不计能力的露天产量,由排土场回收的拣煤量,露天坑内的残煤回收量。

其它产量指不由原煤生产费用开支所出的煤量,主要包括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产量。

基建工程煤指基本建设矿井、露天矿在没有移交生产以前的工程出煤和试生产期间所发生的煤产量。

更改工程煤指在生产矿井中用更改资金进行掘进工作所发生的煤量。

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产量指年生产能力三万吨以下的小井、小露天产量。

【吨原煤生产耗电量】(千瓦时/吨)=10000×原煤生产用电量(万千瓦时)/原煤产量(吨)

分子项:原煤生产用电量,见上述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的说明。

分母项:原煤产量同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的说明。

【选煤电力单耗】(千瓦时/吨)=10000×选煤生产过程耗电量(万千瓦时)/入选原煤量(吨)

分子项:选煤生产过程耗电量按电业部门结算的电量计算,不包括选煤厂向外转供电量,以及与选煤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各种用电量(如居民生活用电、基建工程用电、文化福利设施用电等)。

分母项:入选原煤量指从入厂毛煤中拣出的不计原煤产量的大块(一般指50毫米以上)矸石后进入选煤过程,进行加工处理的原煤量。

二、油气生产

【单位油气产量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油气田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油气当量产量(吨)

分子项:油气田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油气田采油(气)生产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采油(气)生产和为采油(气)生产服务的辅助生产设施用能以及管理部门用能。

分母项:油气当量产量是指原油产量和天然气产量换算成统一计量单位的产量,1255立方米天然气=1吨原油。

【单位油气产量耗电】(千瓦时/吨)=1000×油气田生产用电量(万千瓦时)/油气当量产量(吨)

分子项:油气田生产用电量是指油气田采油(气)生产所消耗的电力,包括采油(气)生产和为采油(气)生产服务的辅助生产设施用电以及管理部门用电。

分母项:油气当量产量同上。

三、粘胶纤维

【每吨粘胶纤维综合能耗(短纤)(千克标准煤/) 1000×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粘胶纤维产量(吨)

【每吨粘胶纤维用电量(短纤)】(千瓦时/吨)=10000×企业生产用电量(万千瓦时)/粘胶纤维产量(吨)

分子项: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企业生产消费的各种能源,主要包括煤、油、电、燃气和外购热力。生产消费包括与生产有关的直接或间接的消费量,即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消费量和辅助生产设施的消费量。

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各种能源用于生产消费折标准煤之和-二次能源产出量折标煤之和-回收利用的余热余能折标煤。

企业生产用电量是指工业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为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所使用的电量,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用电量。

企业生产综合能耗和用电量包括生产合格品、废次品的全部消耗。

分母项:粘胶纤维产量(短纤)指合格的产品产量。

计算产品单耗的产品,只限于正式投产的产品。试制阶段的新产品、科研产品以及正式投产以前试验生产的产品,不计算单耗指标。

综合能耗类似的指标有:每吨粘胶纤维综合能耗(长丝)、每吨锦纶综合能耗、每吨涤纶综合能耗(短纤)、每吨涤纶综合能耗(长丝)、每吨腈纶综合能耗、每吨维纶综合能耗、每吨纱(线)综合能耗、万米布综合能耗、万米印染布综合能耗、吨桑蚕丝综合能耗、万米丝织品综合能耗。

电耗类似的指标有:每吨粘胶纤维用电量(长丝)、每吨锦纶用电量、每吨涤纶用电量(短纤)、每吨涤纶用电量(长丝)、每吨腈纶用电量、每吨维纶用电量、每吨纱(线)混合数用电量、万米布混合数用电量、万米丝织品用电量。

其中指的是用天然纤维(棉为主)和化学纤维经棉纺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的纱。线指使用捻线机对纱(棉型)加捻合股后的产品。包括棉纺厂、独立捻线厂、单织厂、针织厂等生产的线。指用棉型纱、线(棉为主)在织机上织造的各种坯布、色织布。印染布指棉纺织厂生产的棉布、混纺布、纯化纤布经棉印染设备加工整理的漂白布、染色布、印花布的统称。桑蚕丝指桑蚕茧采用制丝工艺、经桑蚕缫丝机加工缫制的丝.包括厂丝、双工丝、农工丝等。丝织品指丝织厂以蚕丝或化纤长丝为原料经丝织机织成的丝织物,分为:桑蚕丝及其交织品、柞蚕丝及其交织品、绢丝及其交织品、人造丝及其交织品、合纤丝及其交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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