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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海市电机能效提升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6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我市为加快推动工业节能降耗,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十二五”节能约束性目标的实现,必须大力提升电机能效,促进电机产业升级,全面提高电机能效水平。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实施国家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内经信节综字[2013年]4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电机能效提升的必要性

电机是风机、泵、压缩机、机床、传输带等各种设备的驱动装置,广泛应用于我市冶金、化工、煤炭、建材等多个行业和领域,是用电量最大的耗电机械。据统计测算,2012年,我市工业领域电机总用电量为51.08亿千瓦时,约占工业用电的61%。

近年来在国家及自治区政策的引导支持下,我市电机能效水平逐步提高,但总体能效水平仍然较低。从电机自身看,我市电机效率平均水平较低,目前在用的电机Y系列电机占主导地位,在用的高效电机仅占3%左右;从电机系统看,因匹配不合理、调节方式落后等原因,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比先进水平低10-20个百分点。低效电机的大量使用造成巨大的电能浪费。我国2006年发布了电机能效标准(GB18613-2006),近年来参照IEC标准组织进行了修订,新标准(GB18613-2012)于2012年9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国家新标准,我市现在使用的电机产品绝大多数都不是高效的(高效电机是指达到或优于GB18613-2012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电机),因此加快淘汰低效电机,大力推广高效电机产品是十分必要的。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为指导,按照乌海市“十二五”工业节能规划要求,以提升电机能效为目标,紧紧围绕电机生产、使用、回收及再制造等关键环节,加快淘汰低效电机,大力开发和推广高效电机产品,扩大高效电机应用份额;加快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建立健全废旧电机回收机制,推进高效电机再制造;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强化标准规范约束,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监督管理,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实施机制,全面提升电机能效水平,促进电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完成。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我市实现电机产品升级换代,50%的低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产品、40%的高压电动机产品达到高效电机能效标准规范;累计推广高效电机3.5万千瓦,淘汰在用低效电机3.7万千瓦,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技改2.1万千瓦,预计2015年当年实现节电0.7亿千瓦时,相当于节能2.52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6.62万吨。

四、主要任务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快高效电机推广应用

一是落实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财政补贴政策,引导企业采用列入推广目录的高效电机产品。二是利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风机、泵、压缩机推广财政补贴政策,引导企业采用配套高效电机的高效风机、泵、压缩机等通用设备,带动高效电机推广应用。三是引导企业采用配套高效电机的机床、传输带等其他设备,进一步带动高效电机推广应用。

(二)促进电机生产转型

贯彻执行2012版电机能效新标准(GB181613-2012),禁止电机企业生产能效等级低于3级的低效电机。加强政策引导和能评审查,加强电机能效标识备案管理,确保新增电机产品全部达到高效电机能效标准,引导现有电机企业逐步转型生产高效电机。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低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有50%以上、高压电机有40%以上,达到高效电机标准规范。

(三)落实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

充分运用行政、市场、经济等手段,推动落后低效电机逐步退出应用市场。到2013年底,完成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J系列在用电机及第二批淘汰目录中1993年前生产的Y系列三相异步电机的淘汰任务;2014年底前,完成1998年前生产的Y系列低压三相异步电机的淘汰任务;2015年前,完成2003年前生产的Y系列三相异步电机及Y2和Y3系列电机的淘汰任务。鼓励企业主动淘汰服役时间超过20年(或总运行时间超过6万小时)的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机。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加强组织领导,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成立电机能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实施的组织推动和综合协调工作,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设立全市电机能效提升工作办公室,负责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推介等具体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推广高效电机、淘汰低效电机、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电机高效再制造等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设备。

(二)加大政策支持

一是落实现有优惠政策。认真执行节能产品推广补贴、节能环保装备税收优惠等政策。二是充分利用市节能节水、技术改造、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渠道,加大对电机能效提升重点工程和项目的支持。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GB18613-2012)标准,风机、泵、压缩机运行标准及能效标识制度,确保标准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对低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生产企业执行能效标准和标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仍在生产低效电机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电机生产企业及其电机产品型号通报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并进行公开曝光,各级财政资金不得支持该企业,用户不能采购上述产品,银行不得提供贷款。

对重点企业落后电机淘汰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利、未达到年度淘汰目标任务的企业,及时督促整改;研究建立并逐步实施相应的差别化电价或惩罚性电价政策措施。

(四)实施电机能效专项审查

充分发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约束作用,加强对电机系统能效方面的专项审查,确保增量电机选用高效电机产品。一是加强对电机生产企业的专项审查,鼓励新增电机生产能力全部生产高效电机产品。二是加强对电机用户企业的专项审查,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仍然选用低效电机及系统的,不予批准,确保增量电机全部采用高效电机及拖动设备。

(五)推进合同能源管理

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促进电机能效提升。鼓励高效电机生产企业成立节能服务公司或与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合作,选择部分行业或领域,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高效电机。鼓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对企业电机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建立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产业联盟。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投资机构的合作平台,加大对高效电机推广及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金融信贷支持。

(六)开展电平衡测试

对年耗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开展电平衡测试,对企业电力、电量消耗总量,构成、分布、流向,重点设备及系统的用电效率进行测试,进一步分析挖掘节电潜力,提出解决方案。

(七)加强舆论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倡导节约型的生产及消费方式,提高企业管理层对电机系统节能管理的认识和主动节能的执行力。充分发挥企业、节能机构、监督机构、媒体的作用,营造共同推动高效电机推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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