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推进工业园区观感提升工程建设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59H/2021-08974 | 发文字号: | 乌工信发〔2021〕88号 | ||||||
发文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关于推进工业园区观感提升工程建设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1-05-31 10:22:1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
推进工业园区观感提升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低碳园区管委会: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的通知》(乌海政发〔2021〕11号)指出:“实施工业园区观感提升工程,以转型先转颜值为目标,按照园区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依法治园方针,根本改变工业园区灰头土脸的落后面貌,向绿色低碳园区迈进”。为积极有效推动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
请各区、市低碳园区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推进工业园区观感提升工程工作方案(2021-2023年)》,《方案》中需明确工业园区观感提升工程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及完成时限,于7月2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市政府B座307室)。
二、建立定期报送制度
按照《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要求,请各区、市低碳园区从6月起,每月10日、25日前,将园区观感提升工程建设推进情况报送至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科,直至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结束。
三、确定工作联络人
为方便工作开展和调度,请各区、市低碳园区确定一名联络人,专门负责工作协调和调度等工作。于6月3日前,将联络人反馈表发到邮箱:whjxwkfqk@163.com。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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