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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乌海市建筑行业和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9日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来源: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6

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乌海市建筑行业和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规范》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乌海市建筑行业和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规范》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并抓好落实。

          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

            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2月16

乌海市建筑行业和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规范

  • 建筑行业

2月20日,涉及民生的医院、学校等项目可先行申请开复工;3月10日,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均可以申请开复工。

开复工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到“六个一律”。

1.一律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坚决把疫情防控摆在首要位置,要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2.一律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返程务工人员返程情况认真核实,对外地返程务工人员一律安排不少于14天的单独隔离观察,如发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向所在社区、卫健部门、住建部门报告。

3.一律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并设置测温点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

4.一律加强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

5.一律落实工地防疫物资储备,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医疗口罩、体温测量仪等物资保障无防护措施禁止施工作业。

6.一律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提高务工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宣传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满足以上要求的项目,到属地住建部门申报开复工,复工后应做到“五个严格”。

1.严格进出场管理,工人实行实名制登记,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检测体温。做好进出场车辆登记对进出工地车辆、物料进行消毒。

2.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严禁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做好疫情防范宣传和岗前培训教育。

3.严格做好办公、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4.严格施工现场餐饮管理,食堂不得集中供餐(餐桌间可采用隔板、屏风等分隔成单独就餐区域),采取分餐、错时用餐。

5.严格做好垃圾储运、分类工作,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二、房地产行业

1.房地产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建立防控管理体系,落实相关责任人,责任清晰明确复工方案要细致可操作。

2.外地返回乌海人员,上岗前必须满足隔离14天以上;每天进入营业场所上班测量体温,不少于2次,造册管理。

3.办公和营业场所必须配备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用品等医用防护用品。

4.对营销场所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加强重点区域清洁和消毒并造册管理营业现场必须张贴宣传防疫知识和防疫要求。

5.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逐一摸排和登记造册是否来自、去过、经由重点地区,是否曾与病例人员接触等。如发现发热、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向所在社区、卫健部门、住建部门报告。

6.营销场所内人员之间必须保持1.5米以上距离,人员密度不得高于5平方米/人,现场从业人员和来访客户超过20人时,应主动限制人员进场;参观样板间每批次不得多于5人。

7.鼓励采取网上、电话、微信等预约的方式分时段到场,必须防止人员营销场所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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