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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乌海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1日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关于征集乌海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的公告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相关政策要求,现公开征集乌海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31日,后续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动态征集。

    二、征集条件

    1.申报网点应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具有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均可)。

    2.从事健康评估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有2名通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且至少有一人为高中、中专或职高以上学历。

    3.网点应配备锂离子电池内阻、容量、电压等评估检测设备,且设备在投入使用前,相关测试功能需要经过校准、检测或比对。

    4.网点应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出具锂离子电池是否需要报废的结论,并为健康评估结论负责;
    5.网点应符合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推车式灭火器、灭火毯、消防防毒面具、视频监控等安全防护设施、器材,严禁违规住人;
    6.网点需要接受不定期的目击考核、设备比对等;
    7.建立完整清晰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健康评估检测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锂电池健康检测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电动自行车车架号、锂电池编码信息、检测结果)等信息,并定期报送市工信局备案。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健康评估网点申请表、承诺书(附件1、2);
    3. 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能够说明经营情况的相关材料;
    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5.检测人员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6.具备锂电池检测设备名单以及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具的锂电池检测设备计量、校准认定材料;
    7.提供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健康检测资质的证明材

    四、申报方式
    (一)各申请网点须于2025年1031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市工信局(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需发送邮箱whjwyxb@163.com)。
    (二)市工信局经与同级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审核后公布。
    咨询电话:
    乌海市工信局04738992012
   

附件:1.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

       2.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申请表

       3.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检测承诺书

下载:

附件1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docx

附件2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申请表.docx

附件3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检测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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