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焦化电石铁合金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废止公告
《乌海市焦化电石铁合金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 工信厅 能源局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文件进行制定。2022年7月14日,内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文件修订,《乌海市焦化电石铁合金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自公告之日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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