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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育“团结花” 共享“幸福果”——我市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鲍维 来源:乌海日报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维系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以文化筑牢各民族团结和睦的思想基础,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文化认同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8月28日,2020乌海市文旅为民消费季暨第二十四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在滨河新区文化广场开幕。开幕式上,乌兰牧骑呈现了一场融合独唱、合唱、联唱、舞蹈、乐器演奏等多种表演形式的情景音乐剧《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尽情展现草原文化的魅力与活力。

  歌曲《鸿雁》《火红的萨日朗》《牧歌》等,悠扬动听、令人陶醉;舞蹈《蓝色的风》《顶碗舞》,动作优美、风格独特;马头琴演奏《万马奔腾》,热情奔放、气势磅礴……整场演出内容饱满深厚,气势恢宏,为观众献上了一场民族文艺视听盛宴,让观众仿佛置身于热情、欢乐的草原。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的民族团结颂歌,乌兰牧骑队员演绎得太精彩了,让我们在家门口看到了一场精彩的文艺演出。”市民张伟刚高兴地说。

  市乌兰牧骑队员青格乐图告诉记者:“自乌兰牧骑组建以来,我们不论策划节目内容还是设计节目表现形式,都深深扎根于肥沃的民族文化土壤,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己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播种文化,引领风尚。”

  市乌兰牧骑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乌兰牧骑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作用,深入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社区、农区等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用一场场演出,宣传了“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大力弘扬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民族团结精神。

  “我们会创作更多有关民族团结的文艺作品,满足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切实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享美好生活。”青格乐图说。

  为促进我市蒙古文书法蓬勃发展,去年9月,市老年书画协会成立了蒙古文书法培训指导中心,定期开展蒙古文书法培训,起初只有11人,到现在已有30多人参与其中。

  10月24日,记者在蒙古文书法培训指导中心看到,不少老年人、年轻人,还有小孩子,正在老师的指导下习练蒙古文书法。墙上挂着学员的蒙汉文书法作品,汉文飘逸流畅,蒙古文独具韵味,充分展现出蒙汉两种文化的底蕴和魅力。

  除书法培训班外,我市还在市蒙古族学校开办蒙古语培训班、蒙古文书法培训班,长期开展每周学一句蒙古语活动;在市广播电视台设立蒙古语广播,为各族群众学习蒙古族文化提供方便。

  此外,我市加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修缮保护满巴拉僧庙,设立满巴拉僧庙蒙医药研究所,建成了陈列蒙古族木制家具的蒙古族家具博物馆,组建了少数民族为主体的合唱团,开展深受市民喜爱的少数民族服饰、蒙古族饮食文化、民族歌舞展演和大赛等多种形式的民族文化活动。

  教育引导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我市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作为增进民族团结的有效载体,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

  每年5月,我市积极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周活动,9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通过媒体、网络、街路广告等,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慰问困难群众,走访民族人士,宣传模范人物,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深深镌刻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心坎上。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抓好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不断规范全市街路牌匾、行政事业单位公章文头信纸和公益广告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加强蒙古语文工作,落实蒙汉双语并用工作,每年举办民族文化讲座,开展蒙汉双语并用工作培训。

  同时,我市强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七进”活动,引领推进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2个,其中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4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覆盖了“七进”单位,实现了市级有国家级示范单位,区级有自治区级示范单位,重点镇(街道)有市级示范单位。

  健全机制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我市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始终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将民族团结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

  我市将民族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听取民族工作情况汇报,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带动全市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为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卫生、教育事业,我市印发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实施方案》,从经费投入、办学条件、队伍建设等方面全力支持民族教育优先发展,高标准建设了市蒙古族学校,实现了从幼儿园到高中蒙语授课15年一贯制的民族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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