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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28日
  • 我市成为DRG付费全国试点城市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8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黄建飞 来源:乌海日报

      近日,记者从乌海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国家医保局公布了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我市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入选城市。

      DRG全称是“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它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手术、疾病严重程度等把病人分入不同的诊断相关组,是一种病人分类方案,是国际上比较先进的医保支付及管理工具。这种方式兼顾了病人、医院、医保等各方面利益,将药品和耗材内化为医疗机构成本要素,有利于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有效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转换。

      目前,市人民医院、海南区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海勃湾区中医院、蒙中医院、樱花医院通过了病案首页的审核且基本具备开展DRG付费试点条件。这6家医疗机构诊疗流程基本规范,具有病案编码人员队伍及健全的病案管理制度,并可以提供分组必须的近三年的完整、规范、标准化的医疗相关数据,同时具备对HIS系统接口进行改造的能力,与医保经办系统及分组器实现数据互传。

      国家DRG付费试点工作的启动,是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全新启程的重要标志。我市将确保承担好国家试点任务工作,逐步完成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服务为核心的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目标,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为实现基金支出有阀门、医院控费有动力、服务质量有保障、参保人群得实惠的医保目标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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