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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KAO-003-00-00-01-000-2018-003 组配分类 组织机构
  •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03日
  • 乌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3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职能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7号),设立乌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煤炭局、中小企业局牌子,为乌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乌海市经济委员会的职责划入乌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将原乌海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行政职责划入乌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将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入乌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乌海市行业标准的拟订;根据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乌海市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

        (四)推进全市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做大做强,加快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参与管理医药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等所需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负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和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根据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工业开发区的运行和协调。

        (四)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政策,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意见;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制定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承担电力行业的运行管理。

        (五)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创新和国产化。

        (六)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技术改造,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和产业化融合。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业矿产资源和工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产责任。

        (九)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工业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经济(能源工业以外)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拟订乌海市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与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十)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协调电子政务、企业、农村、服务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十一)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指导软件业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

        (十二)承担全市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和重大事件;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协调通信产业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

        (十三)负责多种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研究拟订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并组织实施;履行煤炭生产、经营许可等管理职责;承担煤炭行业经济运行的宏观指导工作。

        (十五)承办乌海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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