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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设立“一带一路” (祁县)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合作区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5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来源:工信部中小企业局  

为推进“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7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设立“一带一路”(祁县)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合作区。合作区的设立将有利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小企业产业合作的新模式、新途径、新举措,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品牌、服务走出去,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资金、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进一步推动我国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同意设立“一带一路” (祁县)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合作区的批复

工信部企业函〔2019〕186号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你厅《关于申请设立“一带一路”(祁县)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合作区的请示》(晋工信消费字〔2019〕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一带一路”(祁县)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

二、合作区要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更加积极主动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和示范作用,积极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小企业产业合作的新模式、新途径、新举措,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品牌、服务走出去,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资金、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努力把合作区建设成为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试验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

三、合作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园区开发、产业发展、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政策,根据《“一带一路”(祁县)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合作区建设方案》中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合作方向和重点任务,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市场原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

四、建立省部共建机制,加强对合作区建设的支持,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技术改造、融资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服务。

五、我部将适时对合作区建设进展情况开展评估,促进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此复。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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