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 (二)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三)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科室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当中。对应公开而拒不实行或不认真实行的科室、单位,要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并从科室目标管理责任制中酌情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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