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公务明示制度 (一)委机关和各所属单位要公开各科室职责、权限、责任人员、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在机关显著位置悬挂上墙,以方便办事人员。 (二)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所有人员都要制作胸卡、桌签、做到持证上岗。 (三)如对委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人员必须佩带统一制作的胸卡,方可入户检查。 (四)对外执行公务的科室,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方可下基层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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