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59H/2021-0038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分类: | 人大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1-02-01 11:42:4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洪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度降低洗煤厂用电价格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收到建议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办理,多次与自治区工信厅等上级部门对接沟通。目前该行业用电价格执行内经信、发改、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蒙西地区煤炭行业电力用户生产用电市场交易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经信电力字〔2018〕490号)政策,一是根据通知“2018年9月1日起,蒙西地区煤矿及配套洗选(不含单一煤炭洗选)电力用户生产用电全部纳入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在现有电力多边交易市场框架下,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煤炭行业电力用户生产用电市场化价格,不再执行目录电价”规定,单一煤炭洗选企业不纳入电力多边交易范围。
二是“根据煤炭价格变化情况,以国家公布的蒙西地区电煤价格指数为依据,按照‘基准交易价+浮动交易价’机制,开展季度交易前由交易中心公布交易指导价格,作为发电企业与煤炭行业电力用户开展交易的依据”规定,我市煤矿及配套洗选电力用户生产用电价格,都须按要求执行平台电价。
三是根据“蒙西地区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要在自主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形成生产用电市场化交易价格”规定,煤矿及配套洗选电力用户电价处于浮动状态,价格变化受由市场化定价机制影响。
综上,现阶段洗煤厂用电价格分两种,单一煤炭洗选企业不纳入多边交易,执行0.42元/度大工业用电价格。纳入多边交易的洗煤厂生产用电执行平台电价(基准电价+浮动电价),价格变化受市场化定价机制影响,煤价上涨时,用电价格随之上涨。
我局已将该问题向自治区工信厅反映,并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争取自治区的关注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云泽人
联系人:马莉
联系电话:1384833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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