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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次上调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5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李艳 王中华 来源:乌海日报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为符合条件的88018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金,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44.43元。

  此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退休人员1-7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于7月底前完成调整和补发。

  根据自治区文件规定,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均纳入此次养老金调整范围。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定额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的基础上,再进行挂钩调整,一是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8%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二是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调整。继续实行倾斜调整政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龄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退职人员退职生活费调整政策与退休人员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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